- 广东志成达律师事务所
- 佛山-佛山-佛山 | 法律
公司规模: | 集体企业 | 2009年 | 100万元 | 少于50人 | 更新时间:2014-8-23
一、整体情况广东志成达律师事务所是一家成立于2002年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在全所员工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十余年的发展,现已成为佛山乃至珠江三角洲地区一家实力雄厚、队伍精干、管理科学、独具特色的专业化精品律师所。本所主要为各类大中型企业、建筑与房地产企业、政府建设项目等提供全方位、高效率、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和管理服务。本所的经营理念是:“服务讲一流、收费讲合理”。二、质量保障1、分工合作:律师办案实行专业化分工,每人只办自己擅长的业务;办理重大疑难案件时集体讨论,必要时请顾问和其他所外专家进行论证。2、分级负责:实行律师办案分级负责制,由资深律师进行质量把关。3、操作规范:本所制订了办理各类法律业务的操作规范,并严格遵照执行,既有利于保证工作质量,又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4、文书统一:本所按正规化标准制作了统一法律文书模板,同样有利于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5、网络办公:本所的内部管理和对外法律服务均实行网络化,既有利于提高质量和效率,又有利于监督管理。6、注重方法:本所注重工作方法的多样性和灵活性,注重所外人际关系的协调,促使律师的正确意见能被有关人员采纳。7、错案追究: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对因律师的过错给客户造成的损失首先由律师所予以足额赔偿,然后由律师所追究相关律师的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通过以上质量保障体系,确保每一个案件都体现本所的整体水平;确保每一个案件都有优良的办案质量;确保每一个案件都能让客户满意。三、工作条件本所拥有总面积达1300多平方米的独立写字楼一栋,坐落在佛山市禅城区文华中路南段,交通便利。写字楼周围绿树成荫,鸟语花香,环境优雅;写字楼内部空间高大,美观大方、舒适宜人,各种现代办公设施一应俱全。本所网站形式规范,内容丰富,成为社会了解我所情况和我所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一个重要窗口。四、社会形象由于本所始终把向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摆在至高无上的位置,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所在佛山的社会影响越来越大,社会形象越来越好。人们提到志成达,总是交口称赞,有口皆碑。我所大部分业务都是老客户或者老客户的朋友介绍过来的,这证明我所的法律服务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同。五、发展目标本所的发展目标是:二0一六年底之前办成广东最好的律师所之一。所谓最好,主要指六个方面:队伍素质最好,内部管理最好,服务质量最好,社会效益最好,社会形象最好,经济效益最好。其中服务质量最好,即为广大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是我们最主要的追求目标。下面附上本所主任陈小成2009年撰写的文章《做合格的中国公民》,以便读者对本所多些了解。这篇文章曾发表在《广东民建》和《佛山民建》杂志上,是本所价值理念的真实反映。 做合格的中国公民 作者:民建佛山市直二支部主任、广东志成达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小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大庆即将来临,作为一名共和国公民,看到祖国日益强盛,感到豪情满怀。为了祖国的明天更加美好,本人正朝着做一个合格中国公民的方向努力。一、立足本职,服务社会。做一个合格中国公民,首要的就是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在工作岗位上为社会多作贡献。为了更好地为社会多作贡献,我于2002年发起设立了广东志成达律师事务所,通过律师所办理案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我所拥有独立的写字楼,占地面积一千二百多平方米,建筑面积一千三百多平方米,室内装修美观大方,办公环境优雅舒适。我所现有律师、律师助理和行政人员近20人。经过几年的发展,已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治所理念。我所的经营理念是:服务讲一流,收费讲合理。管理理念是:以人为本,以所为家,同心同德,同甘共苦。从这些理念出发,进行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个优秀团队,更好地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办广东最好的律师所是我所坚定不移的目标。本人在工作中一直坚持“和为贵”的理念。接到纠纷案件后,首先总是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在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对纠纷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在平和气氛中解决纠纷。这样有利于节约人力、财力和物力,节省国家司法资源,促进社会和谐。本人在处理一起标的600多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不辞辛苦几次上门与对方协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告之以法,最终使这起拖了两年之久的纠纷得到妥善解决,最大限度减少了客户的损失。我在给当事人解答疑难法律问题时尽心尽力。除了针对案件本身认真给当事人进行解答外,还讲解一些基本法律知识,进行法律宣传。二、建言献策,不遗余力。作为一个中国公民,我过去经常向相关部门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但由于渠道不畅通,效果不明显。为了使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发挥作用,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尽一份力,我于2005年加入了中国民主建国会。我作为民建会员,积极履行会员义务,通过民建这个平台,数十次向中央和地方相关部门提出建议,有的建议已被相关部门采纳,在现实生活中发挥了作用。早几年我在亚艺公园游玩的时候,发现公园没有一条环形路,给市民休闲造成不便,于是就写了一篇文章,建议在水面上增建小桥,将公园道路连接起来,形成一条环湖路。这一建议通过民建反映上去,被相关部门采纳。现在小桥早已建成,亚艺公园也成了市民休闲娱乐的好去处。我作为一名律师,通过办理案件,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注意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为推动我国的民主法治建设进程发挥作用。通过办理案件,发现立法和司法等方面的不足,就以发表论文、提建议等方式将现实中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先后撰写了关于劳动教养制度改革、婚前健康检查、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等大量建议,部分建议受到相关机构的重视。我国的慈善事业起步晚,发展缓慢,慈善机构的公信力不够。一方面对慈善机构缺乏有效的监督,普通民众对其缺乏信心,想捐款捐物,奉献爱心,没有可以信赖的机构;另一方面是很多弱势群体需要帮助而得不到帮助。面对这种现实,我曾写过《关于我国慈善机构民主化、法制化的建议》和《关于我国慈善机构民主化、法制化的再建议》等文章,对我国慈善事业遇到的问题进行探讨,提出建议,希望通过对我国慈善机构进行改革,提高人们对慈善机构的信赖程度,加快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速度。三、热心慈善,奉献爱心。慈善是无边的大爱,慈善是灵魂高尚的反映,参与慈善事业是个人回馈社会的一种方式,也是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高度责任感的表现。长期以来,我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社会奉献爱心。我从媒体了解到高明的麻风病康复村的村民没有电视看,就主动向该村捐了两台电视机。去年汶川大地震的时候,我所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全所员工都向灾区捐款,我个人就捐了2000余元,向灾区人民表达一份爱心。本人办所始终注重社会效益第一,使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我所经常帮助弱势群体,在律师收费方面尽量给予优惠甚至免费,但同样提供优质服务。对有困难的委托人,我所不但收费优惠,还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其它帮助。如有一件故意伤害案,被告人是一个技校实习生,因参与打架被拘留。在看守所里,又因被强迫参与斗殴致人死亡而被提起公诉。被告人五十多岁的父亲从吉林赶来,委托我所进行辩护。接受委托后,我所派出最好的律师为被告人服务,并且为这位老人免费提供食宿,让老人家可以安心等待案件结果。在我所律师的努力下,被告人得到了轻判,委托人非常满意,一再感谢我们。在2004年的毒奶粉导致大头婴事件中,我免费为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一名受害人担任代理人,向出售奶粉的商场成功索赔,并且还向孩子捐款。四、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国家的兴亡,于我们每一个公民都有责任。古往今来有多少仁人志士,为救国救民奋斗不止,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唇齿相依,荣辱与共,国家的命运与个人的命运是紧密相连的。有了这样的认识,才能与国家同呼吸、共命运,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为国家做出应有的贡献。做一名合格的中国公民,必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指导自己的工作、生活和学习,就能够工作上高度敬业、生活上艰苦朴素、学习上永不满足,在处理个人与他人的关系时,自觉遵循“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原则,做到多奉献、少索取。做一名合格的中国公民,不能仅限于口头表达,更重要的是用实际行动为国家的繁荣富强、社会的科学发展和人民的幸福安康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二00九年八月二十日